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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已有十二年时间。在这十二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受着重大的改革。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也一共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从原先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又转换为2008清单计价。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新规范征求意见稿”),计划将于2013年1月开始实施。是工程造价即将要面临的第四次革新。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不仅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更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转变职能的有效途径,同时可以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那么,“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我们能得出哪些信息呢?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总的来说,“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相信清单规范在工程造价领域的应用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在三北工程造价管理会议上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各位同行:
很高兴来美丽的乌鲁木齐参加“三北”地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思路,更新观念,不断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我相信通过大家的交流、研讨,对进一步推动“三北”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创新,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借此机会,我将司里今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向大家做一通报。
今年以来,主管部领导大卫部长多次听取我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汇报,指示造价管理工作“要按照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要求,完善基本制度,务实解决问题,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按照部领导的要求,我们多次召开有关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座谈会,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听取意见。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工程造价管理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工程建设大局,以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合理为目标,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为前提,改革工程计价方式,维护建筑市场各方经济利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法律法规不完备;工程价款确认、调整及支付规则不够完善;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工资不协调;定额的补充修订不够及时;工程造价信息采集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实力有待提升,规范管理和诚信建设亟待加强等。
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大卫部长对造价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我们对照问题研究对策,反复讨论思考,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造价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
一是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规范工程计价行为
具体工作包括:参与《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制订工作。补充造价管理的若干条款;启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立法前期研究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论证《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修订《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报部法规司;拟修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范发承包双方的结算行为。
二是完善工程计价依据改革,满足各方计价需要
具体工作包括:完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的报批工作,新规范从明年l月起执行;修订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计划2014年批准发布;研究改进和完善定额人工单价及人工费调整工作的机制,对调整的原则、方式、内容及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修订,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理顺各项费用的内容及范围,计算程序及方法等。
三是建立造价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提高造价信息服务质量
具体工作包括:研究制订“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办法”,全面规划并建立造价信息体系;研究并制定建立“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工作方案,实现部、省、地市三级互联互通的信息采集、整理、发布的全过程网络功能;继续开展人工市场信息价及住宅、轨道交通和政法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建安成本信息发布工作。
四是加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弓导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
具体工作包括:拟修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准入条件、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强执业行为监管,起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实施监督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的权责、程序和内容;制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明确造价咨询文件的内容、深度及质量的要求。
按照以上工作内容,我们已经安排落实l7项具体工作的进度表、责任单位,各项工作也已经有条不紊的开展,昨天在同一个会场,我们刚刚召开了全国统一定额工作修订工作的启动会,这是我们整体工作推进的一部分。
同志们,当前我们工程造价管理事业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期,计价体制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齐心协力,全面、系统、科学地推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工程建设大局,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推动工程造价管理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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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西安龙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就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举行签字仪式,双方达成信息化战略合作,以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西安龙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秦龙飞,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明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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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中出现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建筑市场秩序,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
记者23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
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一种新型工程交易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通过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管和监察的全过程电子化。
根据指导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应当包括招标投标活动各类文件无纸化、工作流程网络化、计算机辅助评标、异地远程评标、招标投标档案电子化管理、电子监察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有利于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增加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建立完善综合评标专家库
根据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2012年底前建立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综合评标专家库,研究制定评标专家特别是资深和稀缺专业评标专家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
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013年6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与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综合评标专家库对接,逐步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评标专家异地远程评标,为招标人跨地区乃至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评标专家提供服务。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出台评标专家管理和使用办法,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标后评估制度,不断提高评标质量。
坚决取消有形市场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有形市场作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交易服务平台,对于加强建筑市场交易活动管理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行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形市场服务功能,加强有形市场设施建设,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特别强调,严格规范有形市场的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制
根据指导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实行实名制,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记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布。
加强招标公告管理,加大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示力度
公开透明是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招标公告管理,加大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示力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通过有形市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有形市场应当建立与法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有效链接。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此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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